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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球************、威海怡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鲁10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4
  •  
  • 【案例概要】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八条规定,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icp备案信息是由非经营性网站的开办者自行在网上进行,备案部门并不进行实质性审核,故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信息,仅具有初步证明备案主体为网站开办者的作用。本案中,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icp备案系统显示域名***.cn的备案主体是怡然农业公司,可以初步认定怡然农业公司是该网站的实际经营者。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及怡然农业公司的举证,涉案***.cn域名系中企动力公司为怡然农业公司注册,中企动力公司出具证明及系统截图证实该域名由怡然农业公司持有时的ip地址为121.***.65.213,物理服务...(本文书还有195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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