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河南某某******(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2023)豫0108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5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独任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纪**,被上诉人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支付5万元款项的请求;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处办卡时,政策为存5万元送5万元,本卡有效期为自开卡之日起30个月,到期后退还卡内剩余价值。当时办理的存5万元送5万元分别充值到四张卡内,其中至尊卡5万元,悦享食卡1万元、悦享尊卡2万元、悦享乐卡2万元,被上诉人持卡进行不同金额的消费,现被上诉人主张卡到期,退还卡内金额,应扣除卡内消费部分。储值卡到期后,双...(本文书还有200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