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徐**定金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定金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鄂13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8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2020年6月7日,被告向原告支付宝账户转账3万元”中转款时间实际为“2021年6月7日”,该笔误,本院予以纠正原审判决认定的其他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另查明,在2021年6月5日徐**与刘**的通话录音中,徐**明确陈述“这样吧,我们就说定,9月份我没拉走,两万也不退了,这边签的合同也放了一年了。”2021年10月12日双方的通话录音中,徐**陈述“我没说不要,我说9月一准来拉。这几天放假拖了几天而已嘛。”

    本院认为,对于购买船舶事宜,徐**与刘**二人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徐**在向刘**预付6万元时,也未明确该款项是否为定金。...(本文书还有57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