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寻*******以寻检刑诉〔2025〕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5年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25年2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西省寻*******指派检察员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及其辩护人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江西省寻*******指控:
2023年1月3日,被告人赵**经他人介绍,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可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卡(卡号**********)及银行密码和手机提供不明身份的人员用以接收违法资金,并按照对方要求在atm机上支取现金。经查,被告人赵**名下中国工商银行卡接收非法资金244811元,其中经查证属实系上游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被骗资金170000元...(本文书还有18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