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江门市永********、中山市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070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6
  •  
  • 【案例概要】

    原告江门市永********(以下简称“永彩公司”)诉被告中山市励*********(以下简称“励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3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永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贡**、被告励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永彩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49041.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49041.7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3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4月6日为333.1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励诚公司的答辩要点如下: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双方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

    本院查明事实。

    原告提交送货单、对账单、聊天记录等,拟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涂料买卖合同关系以及被告拖欠原告货款的事实。送货单上填写的收货单位为“励诚喷涂厂”,原告...(本文书还有84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