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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某*********、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粤030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2
  •  
  • 【案例概要】

    原告中国建某*********诉被告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3年9月14日第一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案件审理需要,本院依法追加罗*、庄**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4年2月1日第二次公开开庭由审判员独任审理。第一次庭审时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龙*到庭参加诉讼;第二次庭审时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被告龙*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罗*、庄**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诉请判令:1、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前到期;2、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息(结清)合计235506.55元,其中本金(当前本金)232957.84元、利息(当前应付利息)2497.19元、罚息(延迟费用到期)[罚息已含复利]51.52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23年2月15日,之后按...(本文书还有367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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