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自贡市某****与被告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9月8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自贡市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出租车停运损失共计8120元(停运期间自2025年6月10日至6月23日,每日停运损失按照580元计算);2.被告赔偿为处理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交通费200元;3.被告承担本次诉讼产生的费用。事实与理由:2025年6月10日,康*驾驶川r95x**小型汽车,在自贡市贡井区南环路一汽大众门前路段路口左转...(本文书还有4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