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与被告北京市怀**************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15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期间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合同关系;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0800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2019年9月至2022年6月初期间的周*日及法定假日加班费29775.2元;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理由:原告于2019年9月入职被告,担任水电工,月工资3600元。被告实行每周*休,2019年9月7...(本文书还有5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