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诉被告吴**、中航安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7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现有经济损失人民币42,198.87元。1、医疗费32,053.98元;2、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1,700.00元(100.00元×17天);3、住院期间护理费4,667.49元(172.87元×10天×2人+172.87元×7天×1人);4、住院期间误工费3,777.40元(222.20元×17天);二、请求依法判决赔偿待鉴定后予以明确的经济损失营养费,后续治疗费,首次住院出院后的护理费及误工费(均含后续治疗期间),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两轮摩托车(目测已达到报废程度)损...(本文书还有69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