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邮政***************诉被告佛山市诚*******(以下简称诚爱公司)、钟**、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钟**并作为被告诚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洪**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国邮政***************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诚爱公司立即向原告归还贷款本金1260000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罚息(借款利率为5.75%,逾期还款的,罚息利率在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即罚息利率为8.625%;暂计至2021年10月21日,利息3146.94元,罚息13315.26元,本息合计1276462.2元;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625%计算);2.判令被告诚爱公司支付律师费28400元;3.判令被告钟**、洪**对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后原告变更第1项诉讼请...(本文书还有23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