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于**与被告中国平安*****************(以下简称“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平安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诉求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225230元、评估费2000元、施救费1000元,合计22823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1年5月11日12时35分许,于**驾驶皖a3××**轿车沿河东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阳城八路路口右转弯时,因操作不当与阳城八路中心护栏碰撞,造成护栏损坏,又与沿阳城八路由西向东行驶崔淑霞驾驶的鲁ma××**轿车碰撞,导致两车损坏,护栏损坏...(本文书还有16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