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京北**********(以下简称京北联合公司)与被告北京嘉寓**********(以下简称嘉寓门窗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婷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京北联合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徐**、被告嘉寓门窗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京北联合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欠付租金165262元;2.被告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16526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逾期违约金;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12月2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吊篮租赁协议书》,双方约定被告租用原告吊篮用于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新校区一期工程二标段项目,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仅支付了79万元租金,剩余租金一直未支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本文书还有26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