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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贿、串通投标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串通投标>>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行贿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黔2634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8
  •  
  • 【案例概要】

    (一)被告人王**在向麻江县人民医院、黔东南州人民医院、镇远县人民医院销售医疗设备和耗材期间,为得到陈**、欧某胜、杨**、王**、杨*的帮助,被告人王**个人或伙同他人向陈**、欧某胜、杨**、王**、杨*等人行贿财物共计187.8994万元。

    1、2007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王**为了感谢*江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在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前后分15次送给陈**现金共计132万元。

    (1)2007年4、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王**在麻江县人民医院陈**办公室送给陈**现金3万元。

    (2)2007年中秋节前的一天,被告人王**在麻江县人民医院陈**办公室送给陈**现金2万元。

    (3)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王**在麻江县医院附近王**的黑色轿车里送给陈**现金5万元。

    (4)2008年中秋节前的一天,被告人王**在麻江县医院附近王**的车上送给陈**现金2万元。

    (5)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王**在麻江县人民医院陈**办公室送给陈**现金10万元。

    (6)2009年中秋节前的一天,被告人王**在麻江县医院附近王**的车上,送给陈**现金2万元。

    (7)2010年春...(本文书还有459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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