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荥阳市自*******因被上诉人郑州某某******诉其征收补偿一案,不服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23)豫0182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荥阳市自*******的委托代理人耿*、王**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郑州某某******经本院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审理查明:2019年,荥阳市人民政府相继发布荥政通〔2019〕15、18号关于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的通告,决定征收荥阳市2018年度第十八、十九批乡镇建设土地。被告随之发布相应的建设征收土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被告等部门进行了附属物调查,制作了《王*镇后白杨*地上附着物明细表》。2020年10月30日,被告与荥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荥阳市王*镇人民政府、荥阳市王*镇某某村民委员会签订《荥阳市王*镇后白杨*集体土...(本文书还有26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