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行的申请于2025年9月29日裁定受理安徽森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0月9日指定安徽嘉闻律师事务所为安徽森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你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2025)皖0602破****...(本文书还有32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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