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熊*、张**、张**、刘**与被告中华联合*****************(以下简称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第三人湖南湘江**********(以下简称湘江电力)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熊*、张**、张**、刘**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第三人湘江电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熊*、张**、张**、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张铁光意外死亡的保险理赔款500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事实和理由:2020年2月21日受害人张铁光工作的湖南湘江**********在被告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处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4版),受害人张铁光于2020年4月4日23时05分许,驾驶号牌为湘c×××××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x021县道由东往西从107国道往石潭坝方向行驶,途经湘潭县地段时,因未安全驾驶,操作不当,车辆...(本文书还有22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