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与被告江苏广界******(以下简称广界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吴**及其诉讼代理人陶**,被告广界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一、原告吴**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3680元、营养费5760元、护理费41317.72元、误工费136000元、残疾赔偿金245794.5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1000元、交通费2000元、检查费926.92元、鉴定费3062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事故及治疗情况:2021年1月28日,吴**在帮广界公司打桩机过程中,驾驶主机移位,因路面凹凸不平,桩晃动倒向驾驶室至吴**受伤。事故发生后,吴**被送至泗阳康达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1.双侧多发肋骨骨折...(本文书还有20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