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昌振******(以下简称昌振公司)、罗**、彭**、吴**、钟**、陈*、温**、朱**、徐**、林**、郑**、余**、方**、孙*、刘**、林*、曹**因与被上诉人广州二运**************(以下简称三元里物流分公司)、原审第三人黄**、吴**、孔**、白**、叶**、尹**、于**、叶**、陈**、伊**、蔺**、谭**、施**、章*、陈**、陈**、廖**、郭**、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2月2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昌振公司、罗**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二、三、五项,改判驳回三元里物流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改判三元里物流分公司向罗**、昌振公司返还代为垫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094200元及利息(以人民币30942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本文书还有1646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