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以川成双检刑诉[2024]6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杜**犯盗窃罪,于2024年9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成都市双*******指派检察员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成都市双*******起诉指控:2024年6月17日16时许,被告人杜**来到成都市双流区××街道××路××段××号被害人魏*某开设的小米手机店内,将展台上的1部蓝色小米14...(本文书还有45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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