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郭*因与被上诉人穆**、穆**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2023)苏032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郭*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刘*、被上诉人穆**及穆**、穆**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穆*3、赵**到庭接受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郭*上诉请求:1.撤销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2023)苏0321民初****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依法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一、一审法院认...(本文书还有1036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