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朱**因与被上诉人青海辰鑫******(以下简称辰鑫公司)、原审被告胡**、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8日作出(2021)青2801民初****号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朱**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11月30日作出(2021)青28民终****号裁定,将此案发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重审。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日作出(2022)青2801民初****号民事判决,朱**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5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本文书还有99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