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杨**,男,1959年10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顺义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杨**,女,1967年11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男,1951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孔**,女,1971年11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黄*,男,1963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黄*,女,1971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北京实地***********(以下简称实地公司)、杨**、杨**、张**、孔**、黄*、黄*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本文书还有8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