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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辽028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6
  •  
  • 【案例概要】

    原告瓦房店市**********诉被告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瓦房店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吕**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瓦房店市**********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物业费用9,859元及利息(2023年1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判决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系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xxx号x-xx-x号房屋的业主,入住后拖欠原告物业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11年的物业费用9,859元。上述拖欠款项经原告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故特向贵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被告王**未到庭,...(本文书还有122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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