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24日,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内容载明:2020年8月25日18时55分许,铜山区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110指令(郭余楚报警):在三堡榆庄医院西20米处,刚刚看见一辆货车(车号没看清)碰到一个步行老人,老人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派员处现场,经过调查后,该起事故无现场目击证人,现场无监控,无法查清交通事故的事实,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过错行为。2020年10月20日,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复核后维持了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经查实,伤者系张**。
张**受伤后被家人送至徐州市铜山区中医院住院治疗,实际住院22天。出院记录西医诊断载明:1、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肺部感染、呼吸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肺占位××变、肋骨...(本文书还有16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