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邵阳纺织********因与被上诉人山东正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鲁1392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山东正宇*********上诉称,一审法院就双方的约定管辖认为有效,系事实认定错误,应当予以撤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于2020年4月13日签订《幅宽3200mmssmxs+在线亲水丙纶纺熔热轧非织造布生产线合同书》第10条违约责任10.1中明确约定:“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由签订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尚不能解决时,应按合同法司法解决,并有权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并未明确“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是指哪方法院,也就是说,当发生纠纷时,一方起诉究竟是向自己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亦或是向对方住所地法...(本文书还有7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