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魏**、魏**、魏**因与被申请人魏*、原审原告魏**继承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1)京0108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魏**、魏**、魏**申请再审称,撤销(2021)0108民初****号民事调解书,改判平均分割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某房屋。事实与理由:1.根据法律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本案中原审法官强制三申请人调解。...(本文书还有4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