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白**与被告中国大地*****************(以下简称大地财险榆林公司)、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被告大地财险榆林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白*、高**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1524.1元,误工费17204.7元、护理费6433.8元、住院伙食补助960元、营养费1800元、交通住宿费2000元、残疾赔偿金221478.72元、被抚养人生活费58159.7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鉴定费4200元,共计338761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2年1月25日9时许,被告李**驾驶车牌号为陕k7××**的小型客车沿铧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麟洲路十字路口处向北转弯至道路北侧人行横道时,与该处沿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步行的行人白**发生刮碰,致使行人白**受伤。此次交通事故经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理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本文书还有44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