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与被告李**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胡*、高杜忆阳,被告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由李**出资翻建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xx号房屋产权归李**所有;2.诉讼费由李**承担。事实和理由:李**系李**之子。2018年3月,李**、李**共同居住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xx号房屋因年久失修需要翻盖重建,李**遂找到李**商议,要求李**全额出资完成涉案房屋的翻建及装修工作,并承诺该房屋翻盖及装修工作完成后,该房屋归李**所有。后李**依约全额出资二十余万元,于2018年9月完成了涉案房屋翻盖及装修工作。但李**拒不履行双方的约定并要求李**搬离,李**迫于无奈于2020年4月搬离涉案房屋。综上,李**认为...(本文书还有27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