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庄**、被告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廖**、被告庄**、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潘**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原告的医疗费46
719.90元、住院伙食费3300元,被告保险公司已经给付了18000元,剩下部分要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70%即22413.93元;2.二被告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53833.60元、误工费27000元、护理费7440元、营养费1800元、鉴定费1660元、交通费2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合计94933.6元;3.财产损失11000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2000元,剩余按照70%由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8月27日,被告庄**驾驶黑c×××××大型普通客车与原告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受伤及原告三轮车上的三只奶羊死亡。被告庄**驾...(本文书还有43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