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华联合****************(以下简称中华保险公司武冈支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武冈市庆丰东路**栋**号。
代表人肖*,该公司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肖*,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邵阳中心支公司法务。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以邵武检刑诉[2024]192号起诉书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潘*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24年9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钟**、钟**、钟**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于2024年9月6日受理,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9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平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潘*及其辩护人张**,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钟**、钟**,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华保险公司武冈支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肖*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湖南省武*******指控:
2023年6月6日16时30分左右,被告人潘*驾驶湘kk××**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武冈市新广场前往邓元泰镇周*村。17时许,行驶至武冈市邓元泰镇六坪村十字路口路段时,因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追尾碰撞前方同向由戴某驾驶的车架号为229721的电动三轮摩托车,造成戴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戴某经武冈市...(本文书还有490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