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建设************与被告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3年6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偿还原告信用卡(卡号:6227********)欠款65150.07元,其中本金42500元,利息8884.23元,违约金1015.84元,分期手续费12750元,以上欠款暂计至2022年12月17日,此后的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按诉状所述依据继续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2.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
一、信用卡申请情况:
申请人:张**,申请时间:2018年2月8日,卡号:6227********,分期金额150000元,期数60期,费率0.005。...(本文书还有205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