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代**、合肥某某********民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皖010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09
  •  
  • 【案例概要】

    原告代**诉被告合肥某某********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代**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合肥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代**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2、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学费375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23年4月26日在被告合肥某某********报名,学费7500元。在4月25日缴纳了第一笔费用3750元,第二笔是在学信网查到学籍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报名后没有消耗任何一节课时,查**被告的经营范围并没有培训这一项目。便在2024年4月1日申请退款,但被告却不予退费。所以现目前原告的诉求就是要求被告退还原告所有已缴费用!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愿判如所望。

    被告合肥某某********未答辩,亦未提交证据。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陈述其在被...(本文书还有125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