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郝**因与被上诉人郑州某某******(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原审被告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豫0191民初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6月2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郝**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上诉人某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赵*到庭参加诉讼。原审被告王**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郝**上诉请求:1.撤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豫0191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原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本文书还有1155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