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白**与被告北京市通*********(以下简称北建设计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原告白**、被告北建设计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15日工资合计320471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住房公积金(2019年2月1日-2021年4月30日)39096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13年5月22日退休后被北建设计所返聘,继续从事会计工作,月工资标准7912.86元。本人工作至2021年5月15日终止。在工作期间该所拖欠本人工资320471元及住房公积金39096元,共计359567元。
被告北建设计所辩称:我方认可原告诉讼请求,我方处于清算状态,无钱给付。关于住房公积金需要核实其返聘协议。双方虽然签订劳动合同书,实际是劳务关系;白**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补贴等,并没有应发工资,无法证明其主张的月工资标准;基于此,住房公积金也无法确定。对于具体薪酬标准,...(本文书还有14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