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以沪徐检刑诉(20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路*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指派检察员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路*及其辩护人叶**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徐*******指控:2020年7月起,被告人路*明知他人可能将银行账户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将实名注册的中国民生银行卡(卡号xxxxxxxxxxxx7616)、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xxxxxxxxxxxxxxx5277)、招商银行卡(卡号xxxxxxxxxxxx9491)及配套u盾、手机卡等非法出售给他人,并介绍多人出售银行卡。经统计,上述银行账户入账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其中已查明为...(本文书还有10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