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上诉人云南某某**(以下简称:某甲公司)、曹**因与被上诉人福*某甲**(以下简称:某乙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4)云011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4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某甲公司、曹**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郎*,被上诉人某乙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甲公司、曹**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某乙公司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一、二审诉讼费由某乙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超出某乙公司诉讼请求判决某乙公司一审诉讼请求为判令某甲公司、曹**赔偿其股权价值贬损的损失及资金利息,但一审判决某甲公司、曹**承担的是代偿款,且一审庭审时,某乙公司确认赔偿的是股权价值贬损的损失,故一审法院超诉请判决,应发...(本文书还有1549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