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茫崖中翔******与被告青海金龙********、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2日立案。
原告茫崖中翔******诉称,被告在2021年茫崖市2019年棚改房及震后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标段中使用原告商砼产生货款1067930元,已付265730元,尚欠8022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材料款8022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
被告青海金龙********、张**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本院经...(本文书还有4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