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广东某有***、王*等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确认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24)粤06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8
  •  
  • 【案例概要】

    原审第三人王*。

    上诉人广东全某**诉被上诉人佛山市南************(以下简称南海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4)粤0606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王*是广东全某**的员工。2022年7月17日13时45分左右,王*在下班回家路上与邓某驾驶的粤x**小型汽车在顺德区xxx路口交界路段发生碰撞、造成右手腕部受伤,随后到顺德区某医院治疗,诊断为:1.右桡骨远端骨折(c3型);2.尺骨茎突骨折。经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另查,王*2023年2月27日向南海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南海人社局于2023年3月3日受理,于同日向广东全某**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经调查核实后,南海人社局于2023年4月3日作出〔2023〕6789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本文书还有373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