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诉被告惠州蓝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3年1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的代理人张**、被告惠州蓝光********的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支付电梯安装款440294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以440294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每日按万分之一计付);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提出如下事实和理由:2018年12月1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惠州雍和园项目一期及二期(7-**楼)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原告为该...(本文书还有16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