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以沪徐检刑诉(2021)3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沈**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5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5月17日立案,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指派检察员邱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上海市徐*******指控:2021年1月25日1时许,被告人沈**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沪c******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本市徐汇区xxx路、xxx路路口附近时,遇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民警设卡盘查,民警将其当场查获。后经抽取沈**血液进行鉴定,其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83mg/ml。被...(本文书还有57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