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贾*、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庞*,内蒙古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与被告国基建设******(以下简称国基公司)、中粮家佳康(赤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公司)、刘**、贾*、贾*、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国基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汪*,被告中粮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被告贾**被告贾*、贾*、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庞*到庭参加诉讼,被...(本文书还有982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