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宁01民初****号之一的民事裁定错误,望宁*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裁定,将(2021)宁01民初****号案件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冠工公司答辩称,上诉人以案件应当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由,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冠工公司与欧耐公司、铸盛公司分别签订的《制芯生产线射机芯买卖合同》第十款约定: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本文书还有60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