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和理由:地矿公司与龙大公司于2017年6月25日签订了《泗县尚***小区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龙大公司将其开发的“泗县龙大·尚品公馆”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含弱电和消防预埋(分包除外)、桩基工程、基坑支护,约18万平方米的案涉工程发包给地矿公司施工,地矿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总承包人《补充协议》还主要约定: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地矿公司按照龙大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规定内容承包;3.开工日期以龙大公司的开工令为准;4.合同工期以龙大公司和地矿公司共同确认的各施工段工期节点安排计划为准,一期的1#~7#楼为售楼部,须在开工后50日内完成,2017年12月20日前主体工程施工至**层,满足案涉工程一期一标段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5.合同暂定价为270000000元,土建、安装及装饰均采用综合二类取费标准(包括多层、高*、地下车库等所有承包工程);6.土建结算按照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执行;7.安装工程结算按照《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综合估价表》及200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执行;8.装饰工程造价按照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费用定额》执行;9.土建、安装及装饰材料执行宿州市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价,材料价按含进项税价格计算,超过市场信息价±5%时据实调整;10.市场价格波动引起调整的,按实调整,具体为:土建、安装及装饰材料执行宿州市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价,材料价按含进项税价格计算,超过市场信息价±5%时据实调整;11.总包服务费和配合费按照建筑面积2.5元/㎡包干计算,每台电梯安装的总包服务费2000元;12.小高*、高*及地下室**层(含人防和地下室),龙大公司于主体结构封顶支付主体结构工程量75%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报告后7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5%;13.高*(含人防工程及地下室)完成**层主体结构工程,龙大公司支付已完成工程量75%的进度款,高*主体结构封顶时,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地矿公司已完成工程量总价的85%;14.工程整体竣工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报工程决算,龙大公司收到工程决算书后6个月内完成审计,逾期视为龙大公司同意地矿公司报送的工程决算;15.龙大公司审计结束后1个月内付至决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16...(本文书还有4144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