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某银行***********与被告逄**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某银行***********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卡号为5187********的信用卡暂计至2021年10月16日的欠款合计110697.29元,其中本金75008.73元、利息11877.07元、违约金(滞纳金)13544.55元、其他费用10266.94元,此后利息以欠款本金和每月欠付利息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滞纳金)每月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百分之五计算,利息和违约金(滞纳金)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逄**对本金无异议,辩称目前经济困难,利息和违约金过高,希望减免利息,与原告协商还款,延长还款期限。
案件事实。
根据在案证据,本院对下列事项予以认定。
一、信用卡卡号:5187********。
二、信用卡合约名称:《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
三、利息约定:按日利率...(本文书还有13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