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宁*******以长宁检刑诉〔2023〕38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于2023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袁*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22年11月份,被告人唐**为了食用,在自家屋边的菜地种植罂粟种子。2023年4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民警在被告人唐**菜地查获疑似罂粟700株,并将被告人唐**传唤到案。经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鉴定,从被告人唐**菜地里查获的植物为罂粟。
以上事实,被告人唐**在开庭过程中亦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且有户籍证明、到案...(本文书还有6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