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冯**与被告青岛美欧**(以下简称美欧学校)、尹**、尹**、吕*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冯**的法定代理人冯*2、委托诉讼代理人宗**、被告美欧学校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臧**、被告尹**、尹**、吕*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文*、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冯**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后):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971.3元、护理费1566元、营养费3000元、后续治疗费27560元、鉴定费1560元、交通费500元,共计34597.3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冯**系被告美欧学校四年级学生,2021年3月10日,原告在教室里下课休息时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拽倒,倒地时磕碰在椅子上,导致原告牙齿严重受伤。
被告美欧学校辩称:其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不存在过错,老师在平日的教...(本文书还有36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