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李**诉北京市顺******(以下简称顺义区政府)征收土地一案,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1)京04行初****号行政裁定(以下简称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针对顺义区杨*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c片区项目(以下简称涉案项目)建设,李**请求确认顺义区政府未经批准即征收李**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杨*地区集体土地的行为违法。顺义区政府认为涉案项目片区土地征收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未进入实施阶段;李**房屋在涉案项目范围内,已取得拆迁许可证;李**所称施工行为与征收土地无关。
一审法院查明,李**为北京市顺义区杨*地区二街村(以下简称二街村)村民,在北京市顺义区杨*地区二街村前半壁街**号有宅基地上房屋。2019年11月20日,北京中建京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置业)取得由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顺义区住建委)核发的京建顺拆许...(本文书还有20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