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玉林市百**********(下称百盟通公司)与被告何**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2日立案后,被告何**申请追加何**、梁**、广西防城*********(下称建成公司)、中建四局*************(下称三建广西分公司)为本案的被告。本院依申请追加被告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被告何**、何**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被告建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三建广西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庞靖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梁**经本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百盟通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款项共计385991.4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违约金92436.12元以及自2022年4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本文书还有36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