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深圳凯捷********(简称深圳凯捷公司)与被告云南省建***********(简称云南建投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23日立案后,由审判员一人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深圳凯捷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云南建投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均通过云上法庭视频在线的方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深圳凯捷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云南建投公司支付深圳凯捷公司工程款220006元,并支付以22000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75%自2017年9月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2年6月17日为50800元;2.判令深圳凯捷公司所主张的工程款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云南建投公司承担。
事实及理由:2017年8月15日,深圳凯捷公司与云南建投公司签订编号为鲁重建教-(2016)-zy-8-****号《建筑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合同》,约定云南建投公司将云南鲁甸“8.03”灾后恢复重建学校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三批(鲁甸县...(本文书还有31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