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克拉玛依*******与被执行人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新0203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张**、第三人张**应当履行向申请执行人克拉玛依*******支付28972.22元的义务。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张**、第三人张**暂...(本文书还有347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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